距今6500万年以前,地球上的一块被称作纵横大陆的圆形大陆上,繁衍一个现代人尚无能力去探知的史前文明。文明的主人,是后来被现代人唤作纵横人的人类。他们在日复一日的修炼中,顺应天地运行之势,悟人体之气,参自然之道,开始掌握了一些宇宙中的玄奥力量,其高深者,或施符念咒,或召鬼唤神,或飞天遁地,或长生不死,渐渐聚集成了各具所长的天星、祝由、遁甲、玄武和罗汉五大宗派。他们在纵横大陆上修真炼道,建造城镇,休养生息,生育后代,令纵横文明日渐鼎盛。
然而,暗魂自30万光年外的天龙座矮星系不请自来。这个邪恶的物种不断地掠夺和汲取各种生物的能量,影响和控制它们的心智,驱使他们去制造暴虐、杀戮,给纵横大陆带来了空前的浩劫。纵横人在五大宗派的率领下,与暗魂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战斗,其中最为惨烈的是天玑620年爆发的持续了七十多年的“倾城之战”。倾城之战最终以人类的惨胜告终,五大宗的宗主们合众人之法力将暗魂封印,纵横大陆才有了近两百年的和平年代。
暗魂并非只对远古的人类情有独钟。公元2046年元月1日,后来被纵横人称作文明人的世界里突然出现了各种灵异现象,大量的怪物疯狂地袭击人类城市,就连人类引以为豪的科技也无法控制局面,人类濒临灭绝。在此生死存亡之际,一位考古学家翻译出一块古老的石碑,揭开了此次浩劫的源头乃是6500万年前降临到地球上的暗魂。为了挽救人类的命运,一批又一批勇士前赴后继地乘坐时空穿梭机前往纵横大陆,试图联合纵横人一起消灭暗魂,令它永世不能作恶。
这些勇士当中,有一位年方十九的青年,姓林名峰,是中国的房地产富商之子,刚入读大学不到一年,长着一米七五的中等个子,国字脸,浓眉毛,大眼睛,挺鼻梁,晒着古铜色的皮肤,挺着一身健身运动健出来的好身材,英俊潇洒,气宇轩昂。
林峰从时空穿梭机里降落下来的那个纵横大陆的鬼地方,名曰圆筒山,位于龙骨山镇的西南,山势低矮,树木繁茂,物产颇丰,是周边居民的主要供给来源。
“呸!酸的。”
林峰将刚吃到嘴里的野果子吐了出来,连带赔几口又酸又涩的唾沫,肚子立刻又咕咕咕地叫嚣起来。
“第一,保护自己;第二,寻找同伴;第三,服从命令……”林峰将临行前被强制背得滚瓜烂熟的指令又默背了一遍,发现这些指令净是废话,没有一条能吃饱肚子。
他饿得有气无力。然而比饥饿更可怕的,是无休止的孤独和恐惧。已经一整天,他没有发现任何人类的踪影,更别说是同行的战友了。电脑?网聊?那更是天方夜谭!
“谁!”
密林中传出一声雷鸣般的怒吼,把林峰喜得心花怒放。他顾不得灌木枝叶的扎人,快步穿过密林,突然间又止住了脚步。
妈呀!眼前的这位哪能算是个人,分明就是一块嶙峋的怪石,银色的皮肤,硬梆梆的肌肉,光秃秃的脑袋,头顶上刺着一团辨不出图案来的刺青,最顺眼的只有腰间盘着的一条赤红如血的皮鞭,鞭尾在那人的屁股后面一伸一缩,像是在那屁股上长了一条能吸人血的舌头。幸亏是在白天,要是夜里遇见,定是以为见了鬼。
林峰被怪人的长相一吓,哪里敢再挪过去半步。
怪人又恶狠狠地吼道:“什么人!给我滚出来!”
“我……”林峰的声音小如蚊鸣。
啪地一声裂响,怪人腰间的皮鞭一卷,半空中便掉下了一根碗口粗的树枝。
“再藏头露尾,莫怪我的锁魂鞭不认人。”
林峰知道自己无法躲藏下去,战战兢兢地自树丛中探出脑袋,心里盘算着应该如何向这怪人解释自己的来龙去脉,最要紧的是令他相信自己对他并无恶意,而且即使有恶意,也绝无伤害他的能力。
“千年海蛇皮所做的锁魂鞭,原来是用来劈柴砍树的。”
林峰骇然发现天上的一朵白云竟然会说话,一边说一边笑,飘飘荡荡地落到地面上来,变成了一个白色的背影,挡在林峰和怪人之间。
怪人向来人行了一个礼道:“少城主果然不会爽约。”
“只是我并没有滚着来。”
“少城主说笑了。”
趁着两人说话之际,林峰慌忙把脑袋缩了回来,藏身于树丛间不敢动弹分毫。只盼这两个怪人快点而把该聊的聊完,该侃的侃完,赶紧走人,自己好快点儿脱身。
“你就是方圆百里最厉害的杀手?”白衣人问。
“是。”
“彭嵬?可是,你这号人物我从未听闻。”
“出名,是杀手的末日。”
“你能杀何人?”
“你能出何价?”
“天价。”
“天人。”
“哦?”
“就算是号称能天人合一的龙骨山镇城主羽合,只要你出得起价钱,我也能杀。”
“大胆!”
白衣人一声怒喝后,便只听得裂空之声陡然而起,数十米内的大树被一股阴风刮得左摇右晃,不断地有树枝被锁魂鞭劈断,被它的鞭风撕破。碎裂的木屑和叶末掉得林峰满脑袋都是。
林峰更加不敢动弹,心里想着,那白衣人一声不吭,想必是被那自称为杀手的怪人害了。一轮响声过后,树林内变得鸦雀无声。过了许久,既没有再听到鞭风四起,也不闻人声走动,就连风吹树摇、鸟鸣虫叫声也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,天与地都霎时间陷入了沉重的死寂中。
秋风虽然凉爽,林峰却被这片死寂压抑得浑身燥热,淌了一脸的热汗。
许久,仍是没有动静。
林峰不敢动,却又不能不动。
他小心翼翼地向不远处轻轻地抛出一块小石子,侧耳听了一会儿确认并无异样,然后才蹑手蹑脚地探头去看。
天啊!
林峰大吃一惊。
怪人与白衣人根本就没有走,两人正遥相对峙着。怪人右臂高举,威力惊人的皮鞭蠢蠢欲动,欲将白衣人噬而后快。白衣人却毫无惧色,从容地站着,双手把玩着一把小巧玲珑的弩,弩上了弦,弦上搭了三支黑得发亮的小箭。
林峰看到白衣人的脸时,又吃了一惊。
好英俊的人啊!原来纵横大陆上也有这样的美男子!
只见白衣人身高大约有一米八左右,体形清瘦健颀,肌肉匀称而发达,肤色洁白,晶莹如玉,一头深褐色的长发披于脑后,少许的凌乱间带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惊艳。最俊美的,是那双淡紫色的眼睛,轻盈地睁着,灼灼生光,含蓄、深邃且富诗意,根本就没有把如狼似虎的怪人放在眼里。
正当林峰被那白衣人的美貌所吸引住的时候,白衣人的右手食指轻轻一动,一根小箭便自弩弦上飞了出来,直向怪人射去。
怪人不敢怠慢,在小箭的逼迫下连连后退。
小箭越飞越急。
怪人在树丛间躲闪。
小箭如影随形,也在树丛间左穿右插,紧随不放。
怪人怒吼一声,转身举鞭便打。
小箭破空而至。
皮鞭迎空劈落。
叮的一声,如金属交鸣,震得林峰耳朵发麻。
响声过后,树林里又回复了死一般的寂静。
怪人喘了一会儿气,问:“为何不三箭齐发?”
“我为何要杀你?”
“既然不杀,为何放箭?”
“你必须知道,谁欲杀羽合,我必先杀之。羽合,是我的父亲。”
怪人冷笑一声,转身要走。
“站着。”白衣人道,“我们的交易,成交了。”
怪人回身瞪了白衣人一眼,然后道:“今日午后,去商人莫要财的拍卖会上,用九百九十九两银子买走他的一个奴隶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他就会将手里的奴隶交给你来安排。”
“哦?”
“龙骨山镇戒备森严,这是我们混进龙骨山镇的唯一办法。”
“这些人当中,有没有文明人?”
“我的人,全部都是祝由宗的高手。但我不保证,莫要财的奴隶里没有文明人。”
“你最好保证。因为文明人的首领莫登尼斯上尉在虎视眈眈,而且一直怀疑我们纵横人将他们走失的人逮了去当奴隶。这几天他就在龙骨山镇,我不想节外生枝。”
“对不起,我只会收银子杀人,其他的事一概不管。” |